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重庆巴南法院、成都温江法院开展跨域协同执行

2024-07-09 17:49:02   

近日,温江、巴南两地法院开展跨域协同执行,在两地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履行10万元执行款,双方当事人就余款达成和解协议。

2019年,罗某以共同投资劳务为由向卢某借款17万余元。借款到期后,罗某以投资失败为借口“承诺”延期还款。经多次催告未果,卢某诉至法院要求罗某还款。法院判决罗某偿还卢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罗某非但未履行支付义务,还拉黑了卢某的全部联系方式,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巴南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罗某名下的财产远不足以清偿债务,且其行踪不明,使得执行工作陷入困境。鉴于罗某的户籍及常住地在四川成都,巴南法院利用成渝两地的执行联动机制,向温江法院发出委托调查请求。温江法院迅速响应,调查发现罗某的子女就读于成都市某高收费私立学校。在温江法院的协助下,巴南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学校,并通过校方将法院调查其子女就学事宜通知罗某。次日,罗某主动到温江法院配合执行调查。经法院组织调解,罗某当场归还卢某10万元,并与卢某就剩余款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据介绍,近年来,温江、巴南两地法院结对签订了执行联动合作备忘录,细化执行联动措施,共享执行资源,推动两地执行工作高效协同发展。下一步,温江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大局意识,积极构建司法协作大格局,推动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码”上服务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