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城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该市在一次教师招聘公示中未对公示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去标识化”处理,该信息公开发布后被湖南省某公司进行转载,造成300余名应聘人员个人信息泄露。
平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及时调查取证,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及时将不规范的公示信息进行消除。同时要求其强化数据安全意识,落实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在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的基础上,规范信息公示流程,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办案检察官及时跟进监督,涉及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公示内容已被删除,网站其他公示信息均已对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实现了去标识化处理,公示内容均按照整改后标准执行,公益损害风险消除。
相关负责人表示,平城区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做实司法为民,持续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障力度,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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