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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中院指导大竹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2024-07-08 15:15:44   

近日,达州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唐其安带队深入大竹县人民法院,指导大竹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唐其安一行先后走访调研石河人民法庭、石桥铺人民法庭,查看法庭案件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人员配置情况等。

座谈会上,唐其安一行认真听取大竹法院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过程中的举措、成效及弱项短板,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一要提高站位,统一认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到实处,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做深做实能动司法,主动融入和促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为中国式现代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要坚持强基导向,抓实创建基础工作,优化在线司法服务,推进立案、诉讼服务事项进驻基层公共服务站点,同时结合石河镇、石桥铺镇地域特色文化,打造特色法庭品牌。实质化运行“法官驻镇联村”机制,实现司法服务人民群众“零距离”,打造“家门口的人民法庭”。

要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联动,建立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将人民法庭工作纳入党政工作大局,形成以镇党委为核心,人民法庭为支撑,人民调解组织、村社干部等共同发挥作用的矛盾解纷大格局,坚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让矛盾纠纷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化解。(达州市大竹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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