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巴彦县公安局开展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宣传活动

2024-06-26 15:39:11   

为了进一步宣传毒品危害,增强辖区青少年毒品防范意识,6月26日,巴彦县禁毒委、巴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深入辖区红军小学开展以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为主题的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活动结合现场设置仿真毒品展示区。民警向在校师生和各成员单位展示了不同种类的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的仿真样本,让师生更直观地认识,分辨毒品。此外,民警结合禁毒课堂等形式向师生介绍吸毒给个人家庭、社会所带来的各种危害,并号召全体师生一同加入全民禁毒大家庭,齐心协力共同抵制毒品。

据介绍,此次活动共计摆放宣传版面10个、悬挂横幅14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县域青少年对禁毒知识的认知与了解,对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建设平安巴彦起到了积极作用。(巴彦县公安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冰城公安开展校园安全整治“除垢”专项行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