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开展“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主题宣传活动

2024-06-20 09:55:17   

近日,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共发放主题传单300余份、主题扇子200余把。

本次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围绕辖区退休老年人较多的特点,重点宣传养老、投资、文旅、康养、旅游等重点领域防范非法集资问题。活动期间,干警深入辖区人员密集的广场、社区、学校等场所进行宣传,同时协调辖区广播电视局定点播放该院制作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视频,扩大宣传覆盖面。检察干警对群众提出的疑问现场进行解答,并逐一给出解决办法。

据介绍,此次宣传活动营造了人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社会舆论氛围,为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陕西榆林榆阳区:多措并举释放农村经济发展新活力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