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旅游厅联合印发《广西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明确了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条件、要求与程序,要求系统完整保护传承全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构建全区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推动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做到应保尽保。
广西持续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广西全区拥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3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9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9个,342个村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划定历史文化街区38片,已公布历史建筑130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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