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辖区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管理,规范经营秩序,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组织召开了废旧金属收购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会。
会上,治安部门组织废旧金属收购行业从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性废旧金属及非生产性金属的具体分类、法律处罚条例等要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签订了《废旧物品收购业治安管理责任书》。
会议要求,一要依法依规经营,禁止收购爆炸物品、剧毒放射物品,废旧机动车、电瓶等物品,公安机关通报巡查的赃物、有赃物嫌疑或者来路不明物品。二要严格落实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废旧金属收购物品登记本》,如实登记收购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新旧程度及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情况,做到“记录清晰、完整、可追溯”。三要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对于发现的可疑物品及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撑,共同维护辖区治安环境。(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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