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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

在“放大镜”下查隐患 在“显微镜”下抓安全

2024-06-18 16:59:32   

自“公安政务服务优化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瞄准社会治安安全隐患问题,依托“派出所主防”职责定位,强化预防警务意识,落细落实“查、收、宣、检”四项措施,按照“全面覆盖无遗漏、数据准确不模糊”的要求,在“放大镜”下查隐患,在“显微镜”下抓安全,全力以赴加强辖区治安安全检查工作。

从源头抓起,筑牢安全“防火墙”

十八站分局重点查看旅馆业住宿实名登记和信息上传工作,对旅馆业“四实”登记规定落实情况、视频监控系统运行以及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落实、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要求负责人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未成年人住宿“五必须”要求,定期对宾馆旅店内部的消防器材进行自检,实时掌握治安状况,堵塞滋生违法犯罪的空间,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从细节入手,织密安全“防护网”

十八站分局结合校园“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对校园值班情况、“三防”落实情况、校园矛盾纠纷情况、一键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进行了检查。要求校园严格落实封闭化管理,并对校园门卫及值班人员进行了安全指导,要求尽职尽责,严防发生校园安全问题。此外,民警对辖区一所医院的“三防”落实情况、门卫值班岗位责任、“物防”“技防”设施以及医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从日常做起,夯实安全“基本功”

十八站分局坚持“打防并重、以防为要、宣传先行”理念,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结合典型案例,耐心向群众讲解防火、防盗、反诈、禁毒等知识,及时发布提示和预警信息。此外,加大对经营店主、从业人员宣传引导力度,督促其履行好经营管理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各类突发警情,力争源头上避免酒后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案事件发生。结合辖区实际,采取“车巡+步巡”“日巡+夜巡”相结合方式开展定点防控与动态巡逻,最大限度把警力摆在街面,强化辖区人员聚集场所夜间巡逻管控,做到“时时见警灯、处处有警察”。[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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