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推动司法办案提速增效,近日,新津区人民法院产业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促使矛盾纠纷当庭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中,郭某长期向某粮油公司供应米线,双方通过微信沟通订货、送货、结算等事宜。郭某交付了米线之后,某粮油公司仅支付部分货款,仍余71723.5元未交付。郭某多次催要,某粮油公司推诿拒付,郭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具有调解意愿,但对于调解方案未达成一致。就郭某而言,考虑双方长期合作的关系,诉讼的目的还是希望尽快拿到货款以周转资金。而某粮油公司受市场环境影响,营业收入减少,处境困难,并非恶意拖欠货款,愿意分期折价支付货款。
承办法官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及双方的调解意见,向双方当事人梳理案情、分析利弊。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至此,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据介绍,下一步,产业园法庭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能动履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法庭,不断开创诉源治理工作的新局面。(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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