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堂法院采取“示范诉讼+诉前调解”组合发力的形式,成功化解一批涉商品房预售群体性纠纷,推动20件案件参考先行示范诉讼判决意见,引导当事人通过支付令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打造调解样板,为剩余200余件案件创造调解基础。
据悉,2022至2023年间,刘某某等40余名购房者与成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及《商通卡领取登记表》,约定由刘某某等40余名购房者向成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定的营销公司支付一定金额的服务费后,再由成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半年内提供价值不等的商通卡一张。刘某某等40余名购房者先后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等方式转至成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定的营销公司的账户,成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定的营销公司向刘某某等40余名购房者出具了收据,载明款项性质为购物卡礼包服务费。刘某某等40余名购房者交纳服务费后,成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商通卡,故刘某某等40余购房者诉至法院,主张成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营销公司应支付商通卡对价。
该系列纠纷案件诉讼请求基本一致、事实清楚、争议较小,但涉及人数较多、矛盾较大,购房者意见众多,不易形成统一的调解方案。金堂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按照“示范诉讼引领诉前调解”的工作思路,及时约谈案件双方、引入社会调解组织。通过前期摸排以及对成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状的梳理,法官发现,除已受理的21件案件外,后续仍有200余件类案可能成讼。最终,金堂法院决定对其中1件案件优先排期、先行审理。
示范案件生效后,依照示范判决结果,金堂法院再次对已受理的其余20件平行案件进行调解,通过搭建沟通平台,使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充分交流,同时做好购房者的法律释明工作,引导购房者撤回对营销公司的起诉,促成20件平行案件参考示范诉讼判决结果,以示范诉讼判决结果为示范样板方案,通过支付令的方式进行和解,也为后续200余件案件创造了调解基础,并有力引导后续200余件案件进入支付令程序。
据介绍,金堂法院适用“示范诉讼+诉调对接”联动机制,前期选取示范案件精细化审理,形成判例,后期打出“示范诉讼+诉前调解+支付令”的组合拳,以个案实质性示范带动批案一揽子化解,为后续可能成讼的200余件案件形成示范效应,实现了一案精审、多案共赢,为当事人理性维权提供了裁判指引,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和诉讼成本,确保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统一了裁判尺度、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防止了同案不同判的出现。(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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