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生态环境问题,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近日,邛崃法院联合邛崃生态环境局、天新发展服务局等8部门召开共建破产企业环境权益保障机制工作座谈会。
会上,邛崃法院、邛崃生态环境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破产企业环境权益保障机制助推邛崃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破产企业环境权益的识别、处置、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了细化明确。
座谈会上,市法院就《意见》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邛崃市破产企业环境权益保障工作分享各自领域工作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步协作配合《意见》的实施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要积极引导破产企业负向权益责任人对被破坏生态环境进行替代性修复,对于违反意见的债务人、管理人、债务人控制股东等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担当作为,杜绝“建而不管”“建而不用”,实现破产企业环境权益保障机制有效实质运行。
据介绍,下一步,邛崃法院将持续推进破产审判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深度融合,最大限度释放破产审判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价值,为推动邛崃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邛崃市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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