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江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案件审判庭)在向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被告人送达判决文书时,对未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法定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让缺位的家长与缺失的家庭教育在司法指导下日渐回归。
在这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汤某某、胡某某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被告人共同实施抢劫案发时均未满十六周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汤某某父母在汤某某满10岁后外出务工,汤某某由爷爷奶奶抚养。胡某某父母离异,父亲一直在外务工,再婚后对胡某某疏于管教和关心。因两人的监护人在教育方式上过于放任,没有尽到监管职责和照护义务,导致两人长时间处于“野蛮生长”状态,进而误入犯罪歧途。
在送达裁判文书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对二被告人的监护人进行法律释明和耐心沟通,对监护人未尽到监管职责和照护义务的行为进行教育,并依法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监护人对家庭教育知识进行深入学习,如有必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的指导,形成良好的教育观念,掌握合适的教育方法,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同时,监护人要时常关心未成年人的生活情况,防止其再次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
据悉,温江法院已延续建立柳城红光社区、温江东辰外国语学校等五个“豌豆荚未成年人保护·法官工作室”功能站点,在功能站点基础上突破空间限制,将审判流程纳入站点设置,拓展为家庭站、社区站、学校站、公益维权站、家事审判站5个站点,进一步优化儿童司法保护的闭环链。
“下一步,温江法院将深化‘豌豆荚·鱼凫少家暖心驿站’改革品牌,强化家庭教育指导令对社会治理的功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指导和监督,共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火墙’”温江法院副院长张英说。(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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