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

实施“小举措” 赢取“大民心”

2024-05-20 16:32:57   

今年以来,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不断完善服务举措,延伸服务触角,全心全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从办理好关系群众生活的“小业务”、调处“小纠纷”和处理老百姓关心的“小事情”入手,突出抓好“以小见大”举措,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聚焦“小窗口”,提升户籍“大服务”水平

便民服务,从“小”着手。十八站分局深入贯彻上级相关政策、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全面落地“跨省通办、一窗通办”,主动延伸服务触角。通过发放宣传单、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等方式让群众全面了解办事流程,少跑腿。

期间,派出所服务窗口实行“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节假日服务”,优化窗口服务职能,细化各项便民举措,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此外,分局要求派出所各户籍员每周五对一周户籍业务进行梳理,逐个进行满意度回访,明确群众满意程度,整合形成工作台账;户籍民警每月底对已办结业务群众进行电话回访,收集当事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对窗口户籍人员工作态度、仪容仪表、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将回访结果作为评选户政优秀民警考核依据。

化解“小纠纷”,提升社会“大和谐”氛围

化解矛盾,从“小”发力。十八站分局始终坚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导向,围绕排查、化解、防范三个环节,对经济纠纷、邻里矛盾纠纷及各类因素导致的矛盾纠纷全面进行摸底排查,有效掌握各类矛盾纠纷的详细情况,为调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争取工作主动权,并积极与区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沟通协作,共同发力、综合治理,全方位、多元化开展防范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期间,派出所结合纠纷矛盾的自身,多元化调解,内外结合化解纠纷矛盾。通过“四所一庭一中心”工作机制,联合古驿社区、古驿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多方力量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会议,共同协调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矛盾。在调解会上,从邻里和谐、互帮互助等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化身“和事佬”,找准双方矛盾的焦点,以理说事,耐心细致地劝导。

此外,分局坚持对疑难、敏感的已经调处结束的矛盾纠纷进行事后回访,落实“专人专调解,专调专回访”的制度,要求民警在化解矛盾纠纷后,要主动回访,全面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监督双方当事人履行协议内容,防止矛盾纠纷反复或引发新矛盾。

加强“小宣传”,提升群众“大防范”意识

安全防范,从“小”做起。十八站分局跃进派出所社区民辅警和网格员,充分发挥人熟、地熟的优势,在小区和手机微信群发送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让群众时时刻刻能够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使群众有了矛盾纠纷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自觉找到法律途径来解决矛盾纠纷。

期间,聚集群众需求,在群里适时推送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防范信息,提醒广大群众加强自我安全防范。切实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营造和谐平安的育人环境,护航辖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校园安全防范的坚固屏障。

此外,民警呼吁辖区群众加入普法宣传中,让“学法观众”变身“普法主角”;让“专题式漫灌”为“联动式滴灌”,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据介绍,下一步,十八站分局将继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办好每件“小事情”,切实解决群众最现实、最需要的问题。集全警之力、全警之智,戮力同心,继续创新“三小”举措,以办好“小事情”赢取“大民心”,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森林)公安局十八站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福建永安:法治护企 亮“典”频出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