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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海林分局:

强化“五个融合” 切实推动林场(社区)警务高质量发展

2024-05-17 15:10:18   

为切实解决好林场社会治理各类问题、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2024年以来,海林分局积极响应省公安厅、厅林区公安局党委关于维护辖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工作要求,创新推出林场警务座谈会制度,围绕党建引领、基层基础、群防群治、联防联治、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建设,注重“五个融合”,切实推动林场(社区)警务高质量发展,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林区。

党群融合,培育党建引领新动能

分局党委把林场(社区)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阵地,以林场(社区)警务切入点,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以党建联动为“动力点”。把林场警务座谈会纳入局机关、派出所各党支部党建活动,明确召开座谈会的时间和频次,认真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同时,通过公安基层党组织与林场(社区)党组织联建的方式,加强警民共建力量。

二是以上下联动为“支撑点”。推行林场警务座谈会联点制度,即局领导、机关科室、派出所领导、驻杨民警辅警分别对应联点林场(社区),形成同频共振的良好氛围。

三是以部门联动为“着力点”。加强公安机关与林场街道、职能部门的联系,联合当地地方政府和综治、司法、住建、教育、医疗、民政等部门共同召开林场警务座谈会,推动构建“党委领导、公安主力、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良好格局。

打防融合,打造基层基础新高地

一是做强基础。通过林场警务座谈会,及时掌握各林场(社区)治安情况,科学合理调配警力,让警力最大化发挥职能作用;依托林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试点打造集“社区警务室、驻林场调解室、便民服务点”于一体的“三合一”警务室,推行“1+4”勤务模式,即在明确一名联林场(社区)民警的基础上,再明确一名驻村辅警、一名林场(社区)干部、一名党员、一名治安积极分子,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做实基层农村防控力量,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是做实学习。首先树立“大师资”理念,加强教官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强警的根本,完善教官队伍建设规划并严格落实。大力推进实施“专业教官警务实战能力培养计划”,加强“双能型”教官培养和教官队伍建设,逐渐形成由局外教官慢慢变为自己本局培养出优秀的教官,再到各个室队都能有自己的教官等融为一体的实战化教学“大师资”形态;邀请海林市公安局一线业务专家来分局“把脉问诊”,查找实战化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开展实战化教学评估,提升实战化教学水平,并以此作为加强和改进实战化教学工作的创新举措和重要抓手。

三是做优警种。以做优警种为基础,通过以点带面,全面实现队伍、业务双提升。大力加强青年民警辅警队伍建设,全面充实派出所队伍力量,把每年新招录民警都充实到基层,充实到一线,充实到山上派出所。并且坚持训练军事化、练兵常态化、演练实战化,打造一支“尖刀”处突力量,保障社会大局稳定,真正做到面向实战、服务公安,扎实提升青年民、辅警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培养造就公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警民融合,拓展群防群治新空间

以林场警务座谈会为依托,积极组织党员民警发动群众,筑牢维护社会治安的群众基础。一是把座谈会与法律宣讲相结合。社区民警向群众讲解剖析近期社会面上发生的各类案例,全面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二是把座谈会与风险摸排相结合。民警通过座谈会及时掌握、全面摸清辖区风险隐患,快速处置到位;三是把座谈会与收集信息相结合。充分发挥当地居民人熟、地熟等优势,全面向群众收集各类信息线索,强化社会面管控。

警企融合、开辟联防联治新路径

强化警企交流,将林场警务座谈会的触角向辖区企业延伸,积极探索警企融合新路径。一是强化警企合作助推基础工作信息化。分局积极与林业局有限公司林场合作,有效提升了打击违法犯罪的科技水平,并有效整合采集的各类社会基础数据,研发出有助于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多个信息研判分析系统。二是强化林场治安管控专业化。加强林场技防建设,实现对辖区治安环境的动态掌握;此外,整合林场保安力量,组建专业巡防队伍,由社区民警带领开展夜巡、检查,最大限度减少治安管理盲区。三是强化社区民警进企业助力风险防控常态化。针对林场易发、多发的安全风险,社区民警不定期到林场召开警务座谈会,从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消防检查等方面提升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并与林场代表共同研究提出辖区治安防控举措,进一步增强治安防控针对性和实效性。

考评融合,构建长效机制新格局

林场警务座谈会搭建了一个加强警民沟通的平台,分局党委从“向群众汇报、请群众评议”的角度,不断建立健全考核、奖惩、督办三项长效机制,助力林场警务座谈会在基层落地见效。

一是建立考核机制。出台海林分局林场警务座谈会制度,将林场警务座谈会工作纳入各派出所重点工作考核,每季度对局派出所召开座谈会情况进行督导考评;二是建立奖惩机制。对召开林场警务座谈会中发现的走过场、不作为、搞形式等现象,由督察大队督办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全局通报并严肃问责;三是健全督办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列出督办问题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提出处理方案和时限,确保压实责任,对账销号。(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海林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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