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五项举措”优化政务服务

2024-05-17 11:37:17   

自“政务服务优化年”活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围绕“六最”特色公安政务服务“龙警品牌”,坚持立足全局谋工作、围绕大局干公安,以五项举措统筹发展和安全、活力与秩序、服务和监管,努力让民生幸福更具“质感”、振兴发展更有“张力”,为迎春林区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不断作出公安贡献。

一是统筹谋划定方向。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优化年”活动,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省厅、省局相关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调研及领导干部“走流程”活动,系统研究政务服务短板弱项,审议通过《迎春分局“政务服务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4方面17项具体任务,同步设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到了领导有力、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

二是维护稳定抓安全。立足公安机关主责主业,始终把维护辖区治安环境安定有序作为“压舱石”,适时召开各项重点工作部署会,对公共安全、打击犯罪等方面工作进行系统研究部署,组织开展社会面治安清查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活动,并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大巡逻防控力度,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提升辖区企业、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三是用心助企快发展。坚持把助力企业发展壮大、加快辖区经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组织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不定期开展企业走访活动,了解企业生产运营、发展规划、周边治安等方面情况,介绍了当前公安机关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的举措,并征求了相关意见建议。同时,联合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并针对常见的劳动纠纷、监督管理、安全培训等问题,提供了指导意见,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及支持。

四是为民服务解难题。始终把为民服务贯穿“政务服务优化年”活动始终,在节假日推出预约办理服务举措,为身体不便的群众及在校学生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办证服务;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交通管理,开展乱停乱放、占道经营、逆向行驶等问题集中整治,确保辖区交通环境畅通有序。同时,大力开展禁赌、反诈、防盗等宣传工作,启动了“公安政务服务宣传月”活动,宣传公安政务服务相关政策、助企便民各项措施以及相关法律知识,让为民服务有“力度”更有“温度”。

五是严格督导强落实。坚持把狠抓队伍纪律作风作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保障,班子成员针对各部门领导带班、值班备勤、治安巡逻、执法办案、警容风纪等情况适时开展突击检查,并组织督察大队运用明察暗访、专项督察、数字督察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及时提醒,对问题多发、成效不明显的加强督办,对敷衍应付、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通报问责,切实以严肃的工作纪律和严整的警容风纪,确保分局队伍持续稳定、各项公安工作落实落地生根。(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经验作法受最高检、司法部通报表扬
下一篇:佳县延安精神研究会召开座谈会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