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牛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股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李某和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某某在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下,最终认识到错误并履行了法律义务。
据悉,范某诉四川某科技有限公司、李某股权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方应于2023年11月10日前向范某返还20万元。然而,履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范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执行文书,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通过多方调查,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
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执行,还更改了收款账号,试图将账款转移至其他账户。接到群众举报后,金牛法院执行110迅速行动,于深夜将被执行人李某和万某某带回执行局。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两人始终坚称没钱可还,甚至公然声称法院拿他们没办法。
面对被执行人的顽固态度,法院决定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在看到拘留决定书的那一刻,李某和万某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连忙表示愿意履行义务。然而,为时已晚,最终他们被送往拘留所。
在拘留所度过一晚后,李某和万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他们表示,通过此次经历,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法官的提审下,两人当场向申请人范某支付了20万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相关负责人表示,金牛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要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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