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创造性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山西省山阴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首例数字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4-05-15 16:33:45   

近日,山阴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持续深化落实《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益诉讼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成功办理山阴首例大数据行政公益诉讼案。

 

 

山阴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数字检察战略,向相关行政机关调取2023年以来建筑施工许可证台账以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相关信息。在数据碰撞比对中,公益诉讼干警自建适合山阴检察实际的数字检察模型,并在应用中筛选出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线索20条,通过核查,最终确认7个施工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山阴县人民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将此线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于4月23日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政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听证会,最终形成共识,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这是山阴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

相关负责人表示,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数字检察法律监督思维,深入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手段,最大限度释放数字赋能对提升监督质效的叠加、倍增作用,持续增加优质检察产品供给,更好助力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山阴县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哈尔滨市公安局阿城区局进企业开展“5·15”普法宣讲和警企共建活动
下一篇:山西阳高县:多措并举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