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在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三明、永安两级法院、林长办、河长办以及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永安市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永安市幸福河湖促进会等单位,联合举行司法共建协议签约及揭牌仪式。
司法共建协议签约及揭牌仪式
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永安市安砂镇,地处闽江干流上游、九龙溪中游,是以水库为主体的库塘型湿地公园,是福建省不可多得的“森林、湿地和水息息相关”的综合展示地。其间,先后进行了“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司法保护联络点”“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司法保护巡回审判点”揭牌、《湿地生态保护司法倡议书》发布、《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签约、“永安市人民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设立……上下联动、协同共治、实招频出,切实以“司法的力量”,全域保护湿地生态环境,推动形成湿地生态环境多元化、全方位保护新格局。
活动期间,与会人员实地察看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科普宣教馆、永安市人民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详细了解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情况,积极为进一步筑牢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屏障出谋划策、凝聚合力,有力推动了“两山”理念、“四领一促”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永安市融媒体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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