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在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永安、清流两地的检察院、林长办、河长办共同签署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框架协议,携手推动湿地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
永安清流两地签署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框架协议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宝库。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永安市安砂镇,地处闽江干流上游、九龙溪中游,是以水库为主体的库塘型湿地公园,是福建省不可多得的“森林、湿地和水息息相关”的综合展示地。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与同属九龙湖区域的清流县九龙湖湿地,均为第一批福建省重点湿地保护名录。
协同加强九龙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构筑湿地公益保护防线,成为了两地的共同意识和重要职责。“希望通过框架协议的签署,加强两地在生态保护、科学研究、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互相学习、交流合作,积极探索创新湿地保护精细化管理新途径,全力推动湿地保护事业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永安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永贞在致辞中表示。
三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良植要求,两地要以协议签署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拓展协作领域、丰富协作内涵,联动开展专项巡查、案件化办理、湿地保护“回头看”等行动,切实用法治的力量,共同守护大美湿地,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永安市融媒体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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