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金堂、双流两地法院通力合作,通过“执行110”机制成功拘传一名被执行人,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此前,周某与肖某因不当得利纠纷案达成调解协议,肖某应退还周某中介费共计58000元。然而,肖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并失联,周某遂向金堂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17日中午,周某在成都市双流区意外发现了肖某的行踪,立即拨打金堂、双流两法院“执行110”的举报电话。金堂法院接警后与双流法院执行“110”警务中心取得联系,并由双流法院先行前往肖某所在地,对肖某采取临控措施。此外,金堂法院的执行干警也迅速出动,赶赴现场与双流法院共同合作。
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对肖某不主动履行义务、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训诫,并明确指出逃避法律义务并不能解决问题。在法官释法析理后,肖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9000元的债务。随后,肖某与周某就剩余款项的支付达成了和解协议,同意分期付款。
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执行联动不仅成功促使案件得以和解,也进一步加深了金堂法院与双流法院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这一行动不仅展现了“执行110”机制的高效与威力,也为今后两地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联动合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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