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守护校园安全,佳木斯市公安局统筹抓好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三个强化”为发力点,指导监督校园落实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整改、有力防范化解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全力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强部署 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和校园安全责任
设立“护校安园”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护校安园工作。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上学、放学期间多次深入实地一线检查校园周边秩序管理、环境整治。春季开学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出动民警6700余人次,警车2783台次,深入校园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督导检查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履行安保责任第一责任人情况,全面压紧压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
强预防 积极主动进一步完善三方沟通协作
市公安局以公安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及为校园提供服务的社会力量等三方紧密联系为抓手,积极主动架起沟通桥梁,协力推进“护校安园”工作。
一是紧密联系教育部门同谋划、同落实。对各自涉校管理文件互通有无,确保彼此了解工作方向,协力组织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联合检查校园28家次,确保校园安全检查无死角。形成每月底涉校案事件互通制度,共同分析当月问题原因,确定次月协同管理校园工作重点。
二是紧密联系属地校园持续推动校园软硬安防能力建设。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市公安局党委相关部署在全市开展校园“护苗”集中宣讲行动,选拔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近300名优秀民警、辅警深入校园,依托法治课、安全讲座等载体,开展反欺凌、防诈骗和防交通伤害以及毒品方面等法治安全宣传教育。针对近期外省校园发生欺凌案事件,制定下发了《佳木斯市公安局校园欺凌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对佳木斯的大中小学校,主动上门服务,消除漏管隐患,市局、分县局和属地派出所三级联动会同校领导,班主任、学生和家长代表,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座谈会,引导师生增强自身防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取得良好效果,指导校园提升安防建设软实力。
三是紧密联系为校园提供服务的社会力量协力保障校园安全。配合教育部门强化为校园提供服务的社会力量队伍管理,确保人员队伍可靠;持续整治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督促有关企业提供校车服务时要规范停车,校车检验合格率达到100%;指导七百余名校园保安员,依托公安机关489个“护学岗”,共同保障校园及周边巡逻密度和频次,落实警保联勤联动工作,着力构建“公安巡防点面结合、群防群治辅助护学”校园周边防控体系。
强打击、及时处置涉校矛盾风险和案事件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协同推进校园霸凌 、“校闹”等问题综合治理、联动整治工作。春季开学以来,对校园周边商店、出租房屋、旅馆、网吧等复杂场所动态开展安全大检查,累计检查各类场所3700余家次。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4起,切实把涉校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对欺凌等伤害案件坚持“零容忍”,涉校案件做到快侦快破,依法严惩,及时查处校园及周边治安案件3起,严防造成现实危害,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佳木斯市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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