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庭审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震慑作用,不断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发挥好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郫都法院联合郫都区纪委监委,组织郫都区交通局、区投资评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区属国有公司160余名工作人员旁听陈某涉嫌犯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一案庭审,通过“以案释法”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庭审现场规范严谨,秩序井然。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成都市青羊区某局牵头组织项目采购。董某某(另案处理)为中标该项目,请托时任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颜某某(另案处理)将经其运作通过行业协会指定推荐的专家陈某确定为业主代表参与评标。
2021年3月5日,被告人陈某作为业主代表评标时向其他评标专家传达倾向性意见,帮助董某某挂靠的公司中标,非法收受董某某的感谢费现金人民币5万元,并根据董某某的授意,又分别向其他5名评标专家转交感谢费各2万元。
郫都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相关负责人表示,庭审观摩活动是一场“沉浸式”的警示教育课,以案中人警醒案外人,力求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普法效果。下一步,郫都法院将继续发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教育功能,将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打造成反腐倡廉的重要课堂,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同时继续开展各类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增强司法公开和透明力度,主动接受监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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