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校园行”宣讲活动

2024-04-11 16:30:00   

连日来,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牢固树立“以宣促安”工作理念,组织网安大队联合各派出所,持续深入大用中学、长岭中学等辖区校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校园行”宣讲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面对面宣讲的方式介绍网络谣言的传播特点与负面危害,讲解当前较为常见的网络谣言类型以及防范识别方式方法,不断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三观,主动学习识谣、辩谣知识,积极参与到抵制网络谣言的行动中来,争做网络健康环境的维护者。

参与活动的同学们纷纷表示对网络谣言有了更加清晰地认识和了解,也增强了防范意识与辨别能力,将在今后学习与生活中自觉抵制各类网络谣言,为净化网络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优化营商“软环境” 增强发展“硬实力”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