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成都新津法院宝墩法庭召开信息宣传工作交流会

2024-04-02 17:04:20   

为进一步提升新津法院宝墩法庭信息宣传工作质效,用心讲好法院工作故事,近日,新津法院宝墩法庭开展信息宣传工作交流会。

会上,张颖漩庭长通报了宝墩法庭2023年度信息宣传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带领部门干警围绕如何让工作图片有主题、有场景、有思想、有温度等进行交流,并通过剖析优秀案例,从新闻是什么、新闻报什么、怎么写好图片新闻等三个方面作详细分享。与会干警踊跃发言,积极分享交流自己的写作经验。

据介绍,此次交流帮助干警们对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意识到工作宣传的重要性。宝墩法庭将不断开拓创新,凝聚智慧力量,努力推出更多精品新闻稿。(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强化协作聚合力 重拳出击破难点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