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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塘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4-04-02 16:57:31   

3月29日,巴塘县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该院在审理被告人格某某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发现:被告人格某某与其前夫生育有一子。格某某之子系未成年且由被告人格某某一人抚养。被告人格某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巴塘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因此,巴塘法院向其前夫洛某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洛某在格某某拘役期间对孩子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责令洛某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或情感需求,与学校老师多联系、多沟通,了解孩子的详细状况,并给予孩子亲情关爱。(巴塘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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