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

强化安全演练 守护永不止步

2024-03-22 16:44:54   

为提升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锻炼民辅警队伍综合素质,近日,迎春分局组织各警种与虎林市迎春实验学校联合开展了安全防卫演练进校园活动。

此次演练采用模拟突发事件的方式,具体场景为上学时段,两名醉酒男子借酒闹事,企图强行闯入校园。演练过程中,迎春分局指挥中心接到学校“一键报警”后,迅速研判,启动“处突应急预案”和“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组织相关警种民警迅速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严格按照预案要求部署工作,落实各项应对举措,最终成功将两名“滋事男子”控制并带离现场,演练活动圆满完成。

演练结束后,各参演警种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分析,对全校师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有效执行紧急避险措施给予了高度评价。此外,针对此次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和协同作战能力,为维护迎春林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提供有力保障。(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肇源县人民法院:审执联动促履行 推进“诉源+执源”双治理模式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