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失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已全部追缴。”近日,平城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相关行政单位回复,经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追缴,相关企业已经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29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平城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内某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存在未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线索。该院详细了解情况后与相关材料进行比对,确定了该企业建设项目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29万元人民币的事实。为挽回国有财产损失,该院立案后,与负有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督促该局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
磋商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该企业水土保持补偿费进行追缴,现已将该企业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部追缴入库。
相关负责人表示,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办案精准性、规范性,持续推动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抓实见效,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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