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召开春季森林防灭火暨禁毒工作会议

2024-03-21 16:53:23   

3月19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召开春季森林防灭火暨禁毒工作会议。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春防工作形势。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海波主持会议并对森林防火暨林区禁毒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分局森侦大队及各派出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思想认识上再提高。要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明确公安机关在森防工作中“协防、联防”定位,树牢“林火可防”理念,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上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将火灾风险隐患处置在萌芽阶段,真正做到未雨绸缪,杜绝侥幸思想,不折不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春防各项工作。二要风险防控上再升级。认真分析、准确把握森林火灾火险隐患特征,全面梳理掌握本辖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等方面的突出动向,特别是对火险隐患集中区、红松果林密集区域要加大巡查工作力度。聚焦高火险时段,森侦大队及各山上派出所要加强与各护林防火组织及周边村屯的联动协作,加大对入山、入林车辆人员的检查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清除野外施工及居民区雪融后堆放的易燃垃圾形成的火灾隐患。三要宣传教育上再覆盖。将宣传警示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火墙,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线上线下广泛宣传,对各类重点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实现宣传全覆盖、无盲点,营造全民防火、全民监督、全民践行的良好氛围。积极协助林业局开展警民联防工作,加强联防协作及实战演练,确保联防机制落到实处,各项春防应急处置工作能及时有效开展。四要履职尽责上再压实。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及领导带班制度,层层抓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严肃倒查问责。牢固树立“火案必破”理念,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时,各职能部门要在森防指统一指挥下,第一时间出警、第一时间取证,在最短时间内投入优势警力,最大程度发挥技术手段支撑,抓住破案黄金时间,对符合立案标准的火灾案件要做到快侦快破、坚决打击。对起火原因的调查,必须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做到排除有依据、结论有证据,调查结果要经得起检验。   

会议对禁毒工作进行强调部署,一是早谋划、早布局,制造宣传舆论攻势。利用好重要节点,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宣传。二是抓重点、强督导,确保踏查顺利开展。确定辖区内重点区域,督导各林场所做好禁种铲毒踏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对踏查进度、覆盖率、踏查写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督导。三是查线索、重打击,坚决查处涉毒案件。广泛收集案件线索,以“预防得住、发现得了、铲除得尽、打击得狠、追究得严”五个原则为目标,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手软。(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印象·刘三姐》公演二十年接待观众2000万人次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