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成都锦江法院与重庆渝中法院共同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南》

2024-03-15 16:28:58   

近日,成都锦江法院与重庆渝中法院共同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通过深入剖析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维权指引,促进市场诚信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

《指南》首先对“消费者”的定义进行了明确,指出消费者是指为满足日常衣、食、住、行等生活需求而进行消费活动的群体。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悉真实情况和自主选择的权利。对于销售者搭售“增值”服务而未告知具体内容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相应款项。此外,《指南》提醒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应防止借维权名义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针对市场上常见的“霸王条款”,《指南》明确表示,这些条款往往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的形式出现,旨在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消费者可主张这些条款无效,经营者以其享有最终解释权为由的抗辩将不被支持。此外,对于宠物市场的免责条款,《指南》也指出,如果显失公平,宠物店不能据此免责。

在谈及“惩罚性赔偿”时,《指南》详细解释了“退一赔三”和“退一赔十”的适用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应支付消费者三倍赔偿。而“退一赔十”则适用于食品、药品领域,体现了对食药品安全的严格监管。《指南》强调,这些惩罚性赔偿规则旨在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

此外,《指南》还对“预付式消费”中的陷阱进行了揭示,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卡时要谨慎选择,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双城法官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指南》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和维权指引。在今后的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应更加关注自身权益,增强法律意识,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经营者诚信守法,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安全的消费环境。(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南召县马市坪乡为“四有”优秀士兵送喜报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