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开学季 冰城民警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控网

2024-03-13 17:25:00   

为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哈尔滨市公安局多措并举、多警联动、倾力护航,全力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安保工作,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控网。

隐患排查 创造清朗治安环境

开学前夕,针对涉校治安隐患和安全风险,哈尔滨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多次部署,将校园安全作为头等大事,组织各分县(市)局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其中,五常市公安局、巴彦县公安局组建了由治安部门牵头、各警种共同参与的联合工作组,对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的出租屋、宾馆、游戏厅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行业场所责任人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及时查处违法经营场所和行为。

此外,宾县公安局查处了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对上网的人员未进行实名登记等行为,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警校联动 筑牢校园安全基石

开学期间,为了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延寿、方正、通河、依兰县公安局针对校内防护器材、消防设施、一键报警、视频监控等设施进行细致检查和测试,确保在使用时拿得出、用得上,并检查各类设施设备是否完备齐整、有无缺项问题,各类设施设备是否在质保期内,有无逾期使用问题,讲解各类设施设备正确使用方式,防止安保人员操作有误。民警还与学校负责人详细对接学生人数、上下学时间和微信、电话等联系方式,叮嘱交通出行、注意陌生人、食品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事项,确保“检查全覆盖、叮嘱全到位”。

木兰县公安局坚持对全区危险爆炸物品生产单位和化学品生产企业及销售门店全部建档造册管理,不断加强对化学物品生产、储存、使用的日常管理,强化源头管控,确保危险物品不流入学校周边与社会面,强化对出入校园人员携带物品的检查管理,严把入口,尤其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物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交通巡控 守护学子出行安全

五常市公安局、巴彦县公安局、宾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护学岗机制,增加校园及周边巡逻密度和频次,实现上下学高峰时段在校园门口及周边重要路段的交通秩序有效维护,疏导交通拥堵,依法严处车辆超员、超速、违停、不按信号指示通行以及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护送学生安全过马路,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此外,将校园周边区域纳入每日巡逻工作的必巡点,采取车巡、步巡、视频巡相结合的方式,增加街面巡逻频次和密度,最大限度提高管事率、见警率,始终保持对涉校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防范校园欺凌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法治宣讲 提升学生保护意识

开学季,尚志市公安局、宾县公安局、巴彦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民警担任的学校法治副校长的作用,结合“开学第一课 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反欺凌、反暴力、防性侵、防事故、防拐骗等主题的安全知识讲座,用鲜活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授日常生活中需要具备的法律知识,以及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如何正确应对,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如何自救。为了检验讲座的实际效果,民警现场还通过提问的形式与同学们进行互动,进一步强化宣讲效果。

此外,利用微信群、校园广播等媒介,生动形象讲授防火防电、简单急救、远离毒品、识别网络诈骗犯罪等知识,全面提升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哈尔滨市公安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成都金牛法院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业务培训
下一篇:冰城公安持续规范电动车秩序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