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亚布力分局开展校园安全宣传和普法活动

2024-03-13 17:34:23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广大师生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亚布力分局河北派出所民警走进亚布力林区第一小学,为师生带来了新学期的普法第一课,用实际行动构建平安校园“新格局”,织密校园安全“防护网”。

 

 

宣讲活动中,民警通过展示PPT课件,向师生们普及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饮食安全等方面知识,多维度剖析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并向师生们讲授避险技巧及相关法律知识,提升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和校园周边环境特点,民警提醒同学们“春融期”尽量不要到河边、桥上玩耍,避免溺水事件的发生,同时上放学路上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随后,民警向学生讲述什么是校园欺凌以及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并叮嘱学生如遭遇此情况要及时报告老师或拨打110报警求助。最后,民警通过列举真实案例,以案说法、以案促防,详细讲述常见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类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学生们争做新时代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据介绍,此次活动进一步强化校园师生的法治思维和安全理念,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下一步,亚布力分局将继续发力,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宣讲活动,从源头净化校园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亚布力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多措并举为春耕工作保驾护航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