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津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曹某通过电商app与兰州银行签署了贷款协议,并与第一家担保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债权经过两次转让后,由某融担保公司接手,并代被告偿还全部未付本息及其他款项。此后,债权又经多次转让,最终由该案原告接手。原告在多次向曹某催讨欠款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新津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着手查明案情。考虑到原告身处异地,且本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曹某,通过线上“背靠背”方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利用互联网庭审程序让原被告对调解笔录进行签字确认,然后将调解书电子送达给双方当事人,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当事人调解“不见面”,纠纷“隔空解”的效果。
据介绍,下一步,新津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方式、健全调解机制,真正为民减轻诉累,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