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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

增强数字思维数据理念 提升办案实务数字能力

2024-03-04 17:35:04   

为深入落实最高检和省院、市院数字检察部署,进一步推动数字检察赋能检察监督,提升新质法律监督能力,3月1日,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芮彬主持会议,院领导及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检察技术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数字检察工作要点》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数字检察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学习贯彻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与会人员围绕数字检察范围、全国数字检察应用成果和该院数字检察现状、数据来源及获取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要求:一要切实转变理念。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是大势所趋、发展所需、改革所需。检察官要树立数字思维和数据意识,进一步强化“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数字检察工作模式意识,把案件证据承载的信息,变成法律监督模型里的数据,切实发挥业务主导作用,推进数字检察工作。

二要强化主动作为。数字检察是以现代化为目标、高质效为引领、数字化为基准,将会给检察工作带来一种深层次、全域性的时空之变、格局之变和动能之变。要始终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不断深化对数字检察的规律性认识,切实发挥数字技术对业务的支撑和推动作用,有力促进法律监督由点到面、由个案到类案、由一域到全域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

三要深化应用实效。数字检察的根本是赋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促进检察办案更加公正、检察管理更加科学、检察服务更加精准,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要进一步完善该院数字检察机制建设,突出业务主导和重在应用;挖掘检察内部数据价值,对内部沉睡数据深层剖析、有效利用;打破数据壁垒,与其他机关单位建立合理有效的数据获取渠道,将数字检察与“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进一步打造和推广更多效果好、实用性强的法律监督模型,持续做优做强数字检察工作,为更好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作出更大贡献。(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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