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一高地,打造现代新朔城”高质量发展大局履职尽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谱写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朔城新篇章。该院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
坚持政治与法治有机结合,以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大局服务
履行好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256件347人,决定起诉421件549人,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规范适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促进社会稳定,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朔城、法治朔城建设。
肩负起服务大局第一要务。扎实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依法惩治侵犯企业权益及企业人员人身财产权利刑事犯罪,共批捕起诉涉恶犯罪1件3人。惩治破坏市场秩序、侵犯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经济犯罪,起诉14件22人。开展涉企相关案件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监督撤销“挂案”1件。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合规案件3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批捕起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犯罪5件5人。积极化解涉企矛盾1件,当事人息诉罢访。监督办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请假3人。深入开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4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推动改革发展标兵单位”。
落实好保障安全第一要求。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件,推动政府相关部门深度治理“无人自习室”“剧本杀”“医疗机构”等存在的各类公共安全隐患35处。“无人宾馆”安全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加强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监督,对涉嫌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人员未吊销驾驶证提出行政纠违检察意见6件,全部被采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1件,助力区委、区政府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可感受的公平正义为人民司法
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支持起诉力度,与区人社局常态化协作,开展工程建设等领域农民工欠薪整治专项活动,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共支持起诉30件,其中刘某某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为20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2万余元。
司法救助帮刑事被害人脱困。创新司法救助工作方式方法,拓宽司法救助案源,重点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力度,帮助其走出生活困境,重新燃起走向幸福生活的希望之光,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件18人,发放救助金13.5万元,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情。
坚持能动履职综合履职,以求极致的工匠精神为法治担当
党建统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推行“党建+”模式,打造“四型”检察机关,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评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五廉”并举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被市委推荐为“全省清廉机关建设示范单位”。树牢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等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
能动履职,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对尤某骗取国家失业补助金案,及时上报职务犯罪线索,省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挽回国家损失285万元。跟踪监督漏犯马某涉嫌骗取贷款犯罪案,引导侦查深挖遗漏犯罪事实10余起。
综合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真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对孟某某等3人涉恶案,精准定性,依法起诉,对涉及的合同效力纠纷案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对涉及相关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制发行政纠违检察建议,对其非法占地以公益诉讼督促清退,取得良好效果。
审慎严谨,开拓行政检察领域。在全省首创性设立驻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办理检察监督案件2件,依法纠正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未执行完毕问题,其中一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例”。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制度,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2件,实现罚当其错,消除不起诉案件的行政处罚缺位,助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朔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仁昱表示,该院将坚持为大局服务,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持为人民司法,推进诉源治理,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检察信访案件;坚持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