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给16座水库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这是全国部署开展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以来,广西首次批量完成水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
凤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向水库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今年1月9日,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部署开展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广西凤山县被列为全国9个试点市县之一。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广西自然资源厅指导凤山县成立工作专班,对水库电站情况、管护范围、产权现状和工程初建原始资料等进行摸底调查,并开展现场测绘,形成测量成果报告,确保原始资料与现有资料相关联、图纸数据与实地相符。同时,指导凤山县自然资源局加强与林业、水利等部门沟通衔接,统筹梳理水利工程管护范围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红线的关系,合理划定水库水电站管理界线,再由政府公示公告后发证。
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的凤山县八龙水库
据不完全统计,广西现有水库4000多座,大部分均未开展不动产确权登记。下一步,广西自然资源厅将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力争在完成凤山县试点工作基础上,推动条件相对成熟的柳州市鹿寨县、柳城县,贵港市平南县,河池市金城江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5个地区开展水库不动产登记工作,逐步推动完成水库工程确权登记,为盘活水库资产、激发水库资源活力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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