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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借款,分手后需要还吗?

2024-02-23 17:18:38   

恋人身份的转账,如何区分赠与与借贷?如果情感破裂闹上法庭,人民法院会怎么判?

杨某与李某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杨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及其母亲借款25万元。几年过去,杨某虽陆续归还了一部分借款,但仍欠李某本金和利息未归还。因两人感情出现裂痕,杨某逐渐冷落李某,并在微信里委婉提出分手。李某在多次催要欠款无果后,向温江法院起诉杨某,要求归还本金和利息共计22万余元。

承办法官考虑案件事实清楚,且双方曾系男女朋友关系,遂决定采取调解方式。鉴于李某因认为杨某欺骗感情、以谈恋爱的名义骗取她的钱财以至于母亲的养老钱可能无法收回,所以对杨某抱有愤懑情绪。为避免两人见面爆发冲突,法官综合分析利弊后,分别对杨、李二人征询了调解意愿,并告知双方民事调解的便利高效性,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当事人同意到庭调解。

调解现场,法官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入手,春风化雨陈述利弊,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向双方阐述赠与与借款的区别,明确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引导两人充分认识到自己所处的立场及能够接受的调解底线,积极释法明理,最终顺利促成双方当场达成调解意见:杨某分期向李某归还本息共计16万元。近日,李某已收到杨某的全部还款。

法官提醒:情侣间的交往要保持理性,明确彼此间经济往来的具体性质,借款时注意通过借条、转账备注等方式保存证据,以免恋爱关系发生变化时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造成情感上与经济上的双重伤害。(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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