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巨额加油卡诈骗案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对被告人刘某作出了判决。刘某因沉迷赌博,编造虚假消息,通过网络等渠道推销所谓的“超值优惠”加油卡,骗取了魏某、张某某等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227.70万元。
据悉,刘某自2018年开始,利用部分车主和企业管理人员对加油优惠的需求,编造自己具有获取超值优惠加油卡渠道的虚假信息。在被害人尝试性小额购买后,刘某通过全价购买加油卡并足额交付给被害人的方式,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然而,在被害人加大购买金额后,刘某将款项占有并用于赌博,并采取部分给付、延期给付等方式来掩盖其诈骗行为。
为逃避法律责任,刘某甚至在2019年底潜逃至泰国,期间继续骗取被害人张某某的钱款。四年后,刘某以为风声已过,于2023年4月3日回国,在成都机场被民警挡获。
青羊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充分考虑了刘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作出了有期徒刑十二年的判决,并处罚金。此外,法院还追缴了刘某通过诈骗所得的部分资金,并发还给被害人。对于未追回的赃款,法院将继续追缴并退还被害人,不足部分将责令刘某退赔。(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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