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锦江法院保障新就业形态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例《源头调解程序不空转 工伤赔付跑出加速度》被四川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评为第三届四川省农民工维权十佳优秀案例。
2020年4月,周某与某信息科技公司签订《网约配送员协议》,约定周某成为某信息科技公司“众包骑手”,前期由周某自行决定上线接单时间,工作时间并不连续。2021年5月,周某成为“同城核心骑手”,由公司进行出勤考核,且对订单完成有数量要求。
2022年5月,周某配送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在周某与公司就工伤认定及赔付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周某向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2020年4月23日至2022年5月2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该委经审查后认为,前期由于周某工作自主性极大,双方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特点,仅认定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24日期间周某与某信息科技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周某不服,遂向锦江法院起诉。
由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以劳动关系认定与工伤伤残等级认定为前置环节,赔偿责任主体极易通过穷尽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等手段拖延履行赔偿责任。承办法官为降低农民工维权的时间成本,针对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类案,在劳动关系确认的起始环节加大司法调解工作力度,通过“三步法”提高案件源头化解成效。
一是强化庭前释法说理,通过结合仲裁认定及典型案例分析,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或应否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加强与用人单位沟通释明,打好调解定盘棋。
二是合理预判工伤等级,通过建立“个人评估+鉴定咨询”预评估模式,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工伤等级达成一致意见,明确赔付金计算标准,打好调解先手棋。
三是合理制定调解方案,引导劳资双方对焦各自核心利益诉求,通过时间换空间,确保双方在赔偿速度与赔偿金额上互商互让,辅之以逾期支付违约责任和强制执行条款,确保工伤赔偿款按期及时兑付,打好调解制胜棋。
2023年7月10日,在锦江法院的调解下,周某与某信息科技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不再就劳动关系的认定进行诉讼,由某信息科技公司一次性向周某支付补偿款13万元,逾期支付则需支付2万元违约金。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程仅用时48天,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
产业结构优化背景下,以外卖行业为代表的新业态成为农民工代际交替中重要的就业领域,但在算法与数据驱动下,外卖骑手抢赶时间导致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新型用工模式下“去劳动关系化”趋势明显,用人单位通过订立“承揽协议”“劳务协议”等方式规避劳动关系,导致工伤维权难度加大。本案系人民法院着力保障外卖行业农民工骑手工伤保险待遇的典型案例,锦江法院充分关注农民工弱势地位与新型用工模式下维权难的特点,以最少程序、最短时间、最大比例兑现农民工工伤待遇为目标,跳出传统工伤待遇审理模式的程序窠臼,能动司法打破“孤岛”思维,靠前调解跨越程序壁垒。
锦江法院通过在前置诉讼程序中强化司法调解力度,以释法说理弥合劳动关系和工伤等级认定争议,“以时间换空间”启发双方换位思考,以违约责任约定确保兑付刚性,有力缩短农民工获得工伤待遇赔偿周期,使农民工的工伤赔偿得以迅速变为真金白银,在减少衍生诉讼的同时,也为新时代农民工身体健康与个人权益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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