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青岛市海上旅游客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落实工作,规范海上旅游客运管理,全面提升我市海上旅游客运服务品质,2月1日,市交通运输局举办《办法》专题培训会议。有关区市,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相关处室、局直相关单位,全市海上旅游客运企业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主要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具体事例、现场互动答疑的方式举行,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和政策解读。重点围绕《办法》的管理职责、统筹规划、经营管理、安全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等进行授课和讲解,并结合《关于青岛市新开客船航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青交水运〔2023〕4号)要求,对新开航线或新增运力等需要做评估的情形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解读。
《办法》共7章38条,对码头管理、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将完善海上旅游客运监管制度,规范海上旅游客运经营行为,压实经营者主体安全责任,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对持续净化海上旅游环境、营造安全有序的海上旅游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海上旅游客运企业要全力以赴做好春运保通保畅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抓好安全生产,依法规范经营,提升服务品质。
据介绍,下一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办法》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结合实地调研、企业座谈,及时发现和疏通堵点、难点问题,解决卡点问题,确保《办法》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取得预期效果。适时对《办法》使用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收集整理并深入分析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及时总结宣贯《办法》的经验和做法,共同营造海上旅游客运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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