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桦川县公安局举行警企共建警务室揭牌仪式

2024-01-26 17:27:59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招商之冬”会议、2024年开春即开工项目建设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经济发展,持续加强警务建设,推动社区警务走深走实,1月24日,黑龙江省桦川县公安局举行城郊派出所警企共建警务室揭牌仪式。桦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于辉,桦川县经开区常务副主任郭悦君,公安局和经开区班子成员和企业家代表参加揭牌仪式。

 

 

仪式上,于辉代表县公安局对经开区警企共建警务室揭牌仪式致辞,向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各位企业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为警企联系单位进行授牌。揭牌仪式后,全体人员共同到经开区警企共建警务室进行参观,全面了解警务建设过程和主要职责。参观完后,县公安局与经开区负责同志举行座谈,就如何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进行深入交流。

据介绍,下一步,桦川县公安局将继续秉承“服务企业、保障安全”的宗旨,积极履行职责,同时,县公安局也将继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合作,深入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困难,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个性化的服务。(桦川县公安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丁小强:给山西文旅“上分”的运城,奋力蹚出缺煤少煤地区高质量发展新路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