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防止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反弹,确保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目标任务实现,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交警大队立足辖区冬季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突出管控重点,灵活部署警力,及时清除隐患,持续保持酒驾醉驾严管严查态势,坚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紧抓组织动员,提升队伍管理“向心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联动、密切配合、细化措施,推动各中队民警履职担当尽责,迅速掀起治理高潮,确保行动有特色、见实效。保持工作定力,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顽固性、反复性、长期性以及后果的严重性、影响的恶劣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疲劳厌战情绪,坚持不懈抓好酒驾醉驾集中整治,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防发生涉酒恶性事故。
紧抓整治重点,提升路面防线“管控力”。按照“定岗、定人、定责”的工作要求,落实“点、线、面”相结合的巡逻查控模式,严查严管过往车辆,做到过往车辆不漏查、违法行为不漏处。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根据辖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发生区域规律,合理设置检查点,重点检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车辆,严查酒驾醉驾重点违法行为,形成严管、严治、严处的“常态整治”机制和“无缝整治”态势。
紧抓规范执法,提升文明执法“防护力”。利用教育培训、集中学习、工作例会等契机,定期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全体民辅警提升执法执勤能力和安全防护意识。牢固树立“装备就是战斗力”理念,严格按照规定配齐配全防护设备,对民辅警使用的反光背心、发光指挥棒和现场使用的反光标识、锥筒、警示灯等防护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满足执法执勤需要。
紧抓宣传引导,提升宣传氛围“感染力”。利用线上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交通违法的危害,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关注道路交通安全,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认真开展 “七进”宣传,组织民警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和路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讲解酒驾醉驾的处罚方式以及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说教形式敲响驾驶人警钟,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