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完成水运企业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796艘,超额完成年度766艘的改造任务,数量在长江经济带省份排第二,为企业减负近5000万元,保障水运可持续发展,助力“水运江苏”建设。
为做好2023年度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工作,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推动及时将中央补助资金分解拨付到各设区市财政,帮助缓解船东在改造费用垫付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各地在改造过程中严把设备质量关,严格落实产品安装、改造检验等环节,规范推进全省船舶资料归档工作,确保做到“一船一档”。南京市共完成83艘船舶改造,超额完成年度53艘船舶的改造任务;徐州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年度355艘船舶的装船改造、检验及补助资金发放;常州市将问题清单转化为落实清单,提前两年完成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工作;盐城市召开相关部门、水运企业和改造公司专题推进会,周密布署,多措并举,提前完成船舶改造后的相关检验和补助资金发放等工作,取得涉改企业的一致好评;淮安市在压实船舶所有人及经营人安全与环保主体责任的同时,为企业和船舶纾难解困,圆满完成改造任务。
相关负责人介绍,此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国家相关部委关于长江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要求,实施交通强国建设,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以电代油”,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据介绍,下一步,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将按照长江经济带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推进方案要求,持续做好2024年船舶岸电改造检验发证和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序推进全省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助力“水运江苏”事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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