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大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举行《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会签仪式。
会上,大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楷介绍了大邑法院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情况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情况。各参会单位就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深入交流,并提出以案例教学、家校联动、专业辅导、法治宣传等方式为一体,全方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建议。
现场,各单位会签《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有利于推动家庭落实监护主体责任,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单位为家长提供支持和帮助的方法途径,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保护等内容。
据介绍,下一步,大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单位的协作配合,联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等活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夯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效,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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