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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召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警示教育大会

2024-01-11 16:28:48   

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督察大队组织召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警示教育大会。督察大队负责人赵伟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集中观看了《初心贪心悔心》廉政警示教育片。

会议指出,“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警,严明警规警令,严肃警风警纪,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标准的执法勤务纪律规范,要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学习“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业务培训等范围,认真领会精神实质。要切实加强全体民辅警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执行制度,增强制度权威,提高制度执行力。要教育引导民辅警充分认识“三个规定”既是约束执法权力的“紧箍咒”,也是拒绝干扰、抵制诱惑的“挡箭牌”和“护身符”,自觉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通过履职保护、正向激励和严格保密等措施让大家敢于记录、放心记录、如实记录。要切实解决在个人思想认识上、在党性修养中、在法纪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三个规定”一以贯之学习、工作和交往的整个过程,要明辨是与非、提高警惕,坚定态度,担当作为,筑牢有效预防违规干预、插手案件的防线。

会议要求,要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特别是记录报告情况作为是否依法办案、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的重要指标,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中,一体推动落实。各执法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督察、法制部门将压实协同责任,形成监督合力。从狠抓日常行为习惯入手,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民警的保密纪律、日常工作、值班备勤以及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将从严管党治警的重大要求落实到公安工作的全过程,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鹤林公安铁军。(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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