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调研郫都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2024-01-10 17:45:45   

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二级高级法官高峰一行调研郫都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成都市中院二级高级法官徐涛、环资庭庭长石俊峰,郫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桂莲和相关工作分管院领导、庭室负责人陪同调研并参加调研座谈会。

郫都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四川省最大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成都市自来水六厂、七厂分别位于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承担着成都市主城区90%以上的供水任务。经过多年努力,郫都区饮用水水源地内已经形成集调节水质径流、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观赏、环境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系统。

调研组一行参观了郫都区饮用水取水口、云桥湿地,生态环境局和云桥村负责同志介绍了郫都区饮用水保护、湿地保护的相关情况。听取了郫都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云桥湿地保护以及司法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相关工作情况介绍。

座谈会上,郫都法院介绍关于建立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天府水源地司法保护实践基地(郫都)的报告以及安德街道、云桥村村委会对湿地保护的相关工作情况,并就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的功能定位及具体打造等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在水源保护区争取打造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天府水源地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建立天府水源地全流程司法保护机制很有必要。要切实加强这项工作,一要把握时间节点,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尽快实现郫都水源地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的落实落地。二要加强与生态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凝聚合力开展云桥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画出保护饮用水源地的最大同心圆。三要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理念,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天府水源地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具有“预防”“惩治”“教育”“修复”的多元功能。(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成都锦江法院审结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