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海林分局工程派出所组织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检查工作

2024-01-05 16:52:13   

1月4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海林分局工程派出所积极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入户检查,做到管理无缝隙。

此次检查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教育的方法。在入户过程中,民警实地督查居民安全用火用气情况、对燃煤炉、燃气管道、通风设施等设备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此外,民警叮嘱居民不能放松警惕,必须注意炉火使用安全,并随时检查炉具是否完好,确保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和火灾事故等。

相关负责人员介绍,此次宣传了预防一氧化碳等煤气中毒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广大居民正确使用合格炉具,预防一氧化碳等煤气中毒的安全意识,保障辖区居民安全过冬。(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海林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开展“110工作为了谁、依靠谁、谁来评判”大讨论活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