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津法院受理了新津县第一起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本案组成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五人合议庭。
在收到管理人关于申请开展破产相关工作事项后,为提升办案效率,本次合议庭会议采用线上形式召开。会上,合议庭成员就管理人申请聘请中介机构及留守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合议,并根据合议意见及时对管理人提出的申请事项予以回复。
据介绍,接下来,为进一步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健全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新津法院将继续明确工作方向,持续优化企业破产案件的法治解决方式,积极引导破产案件向优向好解决。(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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