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亚布力分局开展民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2024-01-03 16:20:13   

为进一步强化民爆单位与民爆物品监管工作,全面消除涉爆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涉爆物品“不流失、不打响、不炸响”,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亚布力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华山派出所对辖区内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夯实民爆物品管理基础。

民警在检查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临时存放点时,重点检查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措施落实情况,针对民爆物品存储、领取、使用、退还等是否形成闭环、民爆物品存储、领取、使用、退还登记台账与实际库存数量是否一致进行细致比对。此外,民警对监控巡查看守使用是否落实到位,监控值班室管理、巡查、监控看守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检查,要求爆破公司有关责任人员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抓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使用制度落实,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使用各环节全流程安全稳定。检查中,民警发现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目前,治安大队已依法对该爆破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据介绍,下一步,亚布力分局将持续加强民爆物品管理,提高辖区涉爆企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夯实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基础,为林区安全稳定奠定良好基础。(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亚布力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老旧小区改造暖民心 点亮“幸福和谐星”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