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合心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欠款纠纷。
2022年11月,某机械制造公司与某机械设备公司签订加工定做合同,约定由制造公司为设备公司进行设备定做。现制造公司已按照合同履行完毕,定做物已交付完毕,但设备公司却迟迟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检验义务,拖欠合同款187万元。制造公司无奈将其诉至绿园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设备公司给付欠款。
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刻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详细了解,发现被告公司是某客车产业公司的配套公司。由于该公司经营困难,欠款尚未结清,被告公司也处于资金回转困难的境地,因此难以给付货款。于是,法官立刻联系某客车产业公司,对其与被告设备公司之间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得知该项目在年底前可以结算。
考虑到案涉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且标的额较大,对企业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为尽快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双方企业正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法官决定对此案先行进行调解。由于原被告双方多年合作,对于此事双方调解态度良好,法官采取了“面对面”调解方式。法官向被告设备公司告知违约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说明诚实守信对企业的重要性,督促其在年底结算后及时还款。此外,法官也提醒双方珍惜长期合作的来之不易,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尽快化解纠纷,安心经营。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公司表示回款后将第一时间给付货款。最终双方就还款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相关负责人介绍,绿园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立足辖区发展大局,积极发挥司法职能,聚焦企业司法需求,提升诉讼服务质效,始终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审判办案全过程,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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