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健康 > 正文

医保新规,云南2025年起连续参保可提高大病支付限额

2024-12-27 10:40:19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12月2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关于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升服务质效、加强协同联动、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14项意见。明确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2025年6月底前,各统筹地区应完成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规范。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居民医保年度新增筹资的一定比例用于加强门诊保障,并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群众在基层就医。

在实施居民参保激励方面,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连续参保和零报销激励额度累计提高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意见》提出实施居民断保约束,设立断保待遇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动态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职工医保断保3个月内转居民医保人员、退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刑满释放人员等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意见》明确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按规定对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给予分类资助。积极探索通过慈善帮扶、公益捐赠、村集体经济收入或帮扶项目资产收益等渠道资助低收入困难群众参保缴费。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儿科医生的“双城记”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